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一區多園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3年2月23日
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一區多園
管 理 辦 法
第一條 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更好地發揮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洛陽國家高新區)的示范引領輻射帶動作用,形成“一區多園、共建共享”的發展機制,最大限度發揮國家級高新區政策和資源優勢,助推全市經濟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納入“一區多園”管理的開發區、自創區輻射區、輻射點及其他產業(科技)園區。
第三條 洛陽國家高新區實施“一區多園”(“一區”是指洛陽國家高新區,“多園”是指納入高新區“一區多園”范圍的各開發區、輻射點)的發展模式,積極構建區域聯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協同創新發展格局,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第四條 洛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統籌優化洛陽國家高新區“一區多園”建設,領導小組下設洛陽國家高新區“一區多園”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具體負責“一區多園”日常管理工作,洛陽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及相關園區配合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第五條 基本原則
(一)統籌協調,聯動發展。各園區相互獨立又聯系緊密,探索建立洛陽國家高新區與分園區之間的利益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各園區的積極性,共同推進全市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形成“一區多園”共贏發展模式。
(二)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發揮好洛陽國家高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和分園區產業優勢,認真梳理產業鏈、創新鏈,積極引導市場主體進行雙向交流,培育壯大產業集群,實現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三)資源共享,互利共贏。充分利用國家級高新區在產業培育、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優勢,共享創新服務資源,逐步實現洛陽國家高新區與各分園區之間的品牌共用、信息互通、產業互動,促進各園區之間共建共贏。
第六條 “一區多園”采取“全市統籌、動態管理”的原則,將洛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開發區,中航工業洛陽電光設備研究所等輻射點,納入“一區多園”管理范圍,各開發區四至范圍以省市相關部門核準邊界為準。納入“一區多園”管理范圍的各開發區和輻射點可由“一區多園”管理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第七條 “一區多園”的管理不涉及各園區的設立、變更、調整、干部、人事、編制、國民經濟統計、稅收等事項,不涉及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調整,各園區仍由所在地政府(管委會)管理。
第八條 洛陽國家高新區向各分園區開放科技創新、項目孵化、科技金融、產業生態等各類創新平臺,納入“一區多園”的各個園區,享受國家高新區支持政策、自創區先行先試政策,協助符合條件的園區積極申建省級高新區。洛陽國家高新區以“一區多園”為主體申報的各類平臺、項目等上級支持資金按一定比例與分園區調配。市政府在用地指標、科技創新資源等方面向“一區多園”傾斜。
第九條 洛陽國家高新區聯合所在地政府對納入“一區多園”的各個園區進行產業定位,推動各園區差異化互補發展。洛陽國家高新區支持各園區健全完善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共同進行招商引資,合作推進各類孵化載體、產業園的建設、管理、運營等。積極引導高新區內有產業發展需求的企業,按照總部在高新、生產在園區的原則有序轉移到分園區,稅收按《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化市與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洛政〔2021〕22號)》中稅源合理流動分享制度執行。分園區內企業可享受洛陽國家高新區各類產業基金的支持。
第十條 建立“一區多園”建設工作協調機制
(一)不定期召開“一區多園”建設工作會議,共同研究解決“一區多園”實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研究各園區協同發展事宜。
(二)探索建立主園區與分園區發展協調合作機制,形成政策統一化、服務一體化、產業協調化發展格局。
(三)各分園區應當建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火炬統計工作制度,負責按照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制度》完成火炬統計調查任務,洛陽國家高新區設立火炬統計專項經費,為火炬統計工作提供資金保障?;鹁娼y計報表定期報送洛陽國家高新區“一區多園”管理辦公室。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