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洛陽片區管委會印發的《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洛自貿〔2021〕2號)、洛陽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洛陽高新區(自貿區洛陽片區)關于深入推進“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洛開〔2020〕21號)有關規定,2023年3月23日洛陽市生態環境局澗西分局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告知承諾審批決定,原則同意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結論以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4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379-64916594 通訊地址:洛陽市澗西區安徽路53號澗西區綜合辦公樓3樓(471000)
序號 | 建設單位 | 項目名稱 | 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文) | 報批承諾書 | 環評批復 | 批復文號 | 批復時間 |
1 | 洛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洛陽市秦嶺路(蓬萊路至孫石路段)建設工程 | 洛自貿審批[2023]22號 | 2023.3.23 |